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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自治区教育厅“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桂教学生〔2017〕6号)”精神和《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(高职)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1年7月修订)》(桂医大高职〔2021〕40号)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,高职院审核,我校高职2023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石菲菲、宁晓双、陈艳霞、刘亦菲、李思婕等5名学生符合转专业的条件,经学校领导批准,拟同意转入2023级护理专业学习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天,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。在此期间,如对同学转专业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于2024年3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医科大学高职院(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)。
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106馆3楼304办公室,邮政编码:530021,联系电话:0771-5663405。
序号 |
姓名 |
学号 |
原专业 |
拟转入专业 |
原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 |
1 |
石菲菲 |
320230963 |
医学美容技术 |
护理 |
82 |
2 |
宁晓双 |
320230984 |
医学美容技术 |
护理 |
83.43 |
3 |
陈艳霞 |
320230985 |
医学美容技术 |
护理 |
83 |
4 |
刘亦菲 |
320231233 |
医学美容技术 |
护理 |
83.86 |
5 |
李思婕 |
320231242 |
医学美容技术 |
护理 |
83.29 |
广西医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3月27日